2020年第一批產權型人才住房認購成功后,需要購房者在高新區核心區內工作5年?還是只需要在青島市內工作5年?該批次產權型人才公寓可以落戶嗎?10年后政府回購價按什么正常市場價還是購入價格?
青島高新區建設部:
根據《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規定:
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青島全職工作且在青島市無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內沒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的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人才,以及在我市創新創業并作出貢獻的各類人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層次標準享受相應的住房面積。人才及其配偶享受過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補貼的,或在青島市范圍內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產權型人才住房自不動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人才調離本市的,由政府按原價格回購或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銷售;超過五年但不滿10年確需交易的,須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銷售;超過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政府優先購買的,不需補交土地增值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