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長期不給交公積金如何維權?需要什么材料?
2.合同沒到期公司要解約,支付的經濟補償是工作了幾年就給幾個月工資嗎?工資是實際工資還是基本工資?不滿一年的時間怎么算?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了落實,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應支付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落實,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單位應當為其在職在崗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若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建議職工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單位所在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的行政執法專柜現場咨詢,符合立案條件的,中心將依法查處,維護您的住房公積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