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區物業費收費標準,如果物業費收費過高,或者服務不到位怎樣處理
經了解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宅發展保障服務中心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物業公共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根據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宅發展保障服務中心《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即發改價字〔2019〕7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如下表:即墨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基準價格服務等級 收費標準(元/建筑平方米/月) 未配備電梯 配備電梯一級 0.35 0.79 二級 0.50 0.92 三級 0.67 1.10 四級 1.04 1.47 五級 1.87 2.31 備注:具體收費標準可在上述收費標準基礎上按不超過20%的浮動幅度內確定,下浮不限。若收費標準高于政府定價或者合同約定價格,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令其退費,若拒不整改,按照規定立案處罰。物業服務不到位問題可撥打所在街道、住保中心物業科電話進行投訴,由其督促物業企業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