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家里給我介紹對面,介紹的是個緬甸女孩子,我想問問結果需要那些證件,那些證件都在哪里辦理
解答內容:您好,您咨詢的問題,現回復如下: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國內結婚的,國內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國內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國內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國內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辦理婚姻登記業務需攜帶男女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和3張2寸的彩色紅底合影照片。我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網址為http ://www.gdhy.gov.cn/,注建議使用IE瀏覽器訪問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