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面查驗,滬蘇浙皖四地公安交警部門在各自轄區內交通管理路面查驗中,對駕駛人通過滬蘇浙皖四地指定渠道(包括上海“隨申辦”“上海交警”APP、江蘇“江蘇政務服務”“蘇證通”APP、浙江“浙里辦”APP和安徽“皖事通”APP等,下同)出示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予以認可;對隨車未攜帶實體機動車駕駛證或行駛證,如能夠通過指定渠道電子亮證,核查后狀態正常的,免予處罰。
(二)交通違法處理.滬蘇浙皖四地公安交警部門在各自區內現場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違法中,對駕駛人通過滬蘇浙皖四地指定渠道出示的電子駕駛證、行駛證予以認可;在不涉及駕駛證記滿12分,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以及后續調查處理等情況下,允許使用電子駕駛證、行駛證處理交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