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關系轉出申請條件: 參保人在暫停繳納養老保險費后,離開無錫市區跨統籌區流動的或到達退休年齡時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地為異地的,需向轉入地經辦機構提交申請,轉出地經辦機構配合轉入地經辦機構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辦理退休前辦理完成即可。 申請途徑: 跨省: 網上:根據人社廳函[2019]185號規定: 從2020年7月1日起, 目前只受理跨省養老轉出業務,符合養老轉出條件的轉移人員,無需在轉出地開具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申請人可通過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官網 、“掌上12333”APP、“支付寶”提交申請。 省內: 養老轉出業務,在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平臺投入運行前,參保人員在省內跨統籌區流動就業參加繳費的,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可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封存,個人帳戶按規定計息,待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向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