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園區人才優購房政策,優購房申請對象為:在園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以及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博士、園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如為非本市戶籍的居民,需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大市范圍內連續繳納 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其中最近連續12個月應在園區繳納。社保和個稅的連續繳交均不含補繳。具體詳細政策您可登錄規建委網站(http://www.sipac.gov.cn/szghjswyh/tzgg/list.shtml)或關注微信公眾號“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進行了解。 按照您陳述的情況,您的社保在2020年8月至10月期間斷繳,如個稅也在此期間有斷繳情況,則暫不符合園區人才優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