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通過市人民政府網站
留言詢問懷遠撤縣設區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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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回復
經調查核實,根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4號)第二條行政區劃管理工作應當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頂層規劃。行政區劃應當保持總體穩定,必須變更時,應當本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團結、有利于鞏固國防的原則,堅持與國家發展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注重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方針,制訂變更方案,逐級上報審批。
行政區劃的重大調整應當及時報告黨中央。行政區劃應保持相對穩定,縣區級區劃調整需逐級上報國務院審批。按照規定,撤縣設區需要達到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目前懷遠縣部分指標尚未達到撤縣設區標準要求。
作為行政區劃業務部門,市民政局近幾年一直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適時科學的制定區劃調整方案,隨著我市經濟發展,我們也不斷的調研學習,結合實際情況,按照要求研究制定科學、可行的區劃調整方案報市委市政府,為領導決策提供助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