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什么是“一戶一宅”?
答 復: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我省規定:城郊、農村集鎮和圩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區,每戶不得超過220平方米;山區和丘陵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戶不得超過300平方米。
市、縣政府可綜合宅基地所在區位、占地類型以及農村人口和土地資源狀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分戶建房條件和“一戶一宅”宅基地面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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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戶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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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我省規定:城郊、農村集鎮和圩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區,每戶不得超過220平方米;山區和丘陵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戶不得超過300平方米。
市、縣政府可綜合宅基地所在區位、占地類型以及農村人口和土地資源狀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分戶建房條件和“一戶一宅”宅基地面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