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答 復:
一、國家層面: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25%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省級層面:
《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皖政〔2017〕51號) :
1、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獎勵 10萬元;
2、對主營業務收入超過 1億元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近 3年主要貢獻指標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獎勵 100萬元。
《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 (皖政〔2017〕52號) :
1、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連續 3 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擇優一次性給予 20 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獎勵企業研發團隊;
2、在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予以補助的基礎上,拓展險種范圍,所在市(縣)先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省再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 30%給予補助。
三、市級層面:
《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兩個中心”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蚌政〔2017〕70號)
1、對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 5萬元補助;對首次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 5萬元補助。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給予 10萬元補助。上述資金全部獎勵給企業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員。
2、對年主營業務收入、研發投入和發明專利申請量均增長 2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年薪15 萬元以上的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個人一定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個人對地方經濟的貢獻。
3、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 萬元、20萬元和 1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規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4、對高新技術企業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每個一次性給予企業 5 萬元補助。
5、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產值規模首次超過 10億元(不含市外產值),近 3年產值年均增速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產值增速分別不低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增速的,給予企業年薪15萬元以上的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個人一定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個人對地方經濟的貢獻。
6、對規模以下的高新技術企業,發放 20萬元“科技創新券”,主要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購買技術成果,以及用于科技文獻、科技查新、儀器共享和專家咨詢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