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農民在自家耕地上建養殖場,違法嗎?
答 復:
在農村耕地上建養殖場是否違法,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
如果是耕地是永久基本農田,則一概不得占用建養殖場。因為我國有相關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基本農田只能用于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生產,而不能用于養殖業。如果擬占用的耕地屬于非基本農田,在符合《畜牧法》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用于建養殖場。另外,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
所以說,若是在基本農田上建設養殖場,是違法的;但一般農田,若是符合當地的規劃、審批要求,獲得相關的手續后建造的養殖場,不違法的。
農村耕地上建養殖場有什么處罰?
如果是在基本農田上建養殖場,除了會合法進行拆除外,還可能面臨罰款。當然,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處罰情況還要以當地政府部門的處罰決定為準。
若是在符合養殖用地要求的,還需要向鄉(鎮)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得到審批之后方可動工。而且在建造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距離河流、飲用水源和村莊等地方至少500米以上(有些省份地方是1000米);
遠離景區、主要路段等地的建在下風向位置;
考察周邊規劃,避免選擇的場地與以后政府的其他重大開發項目有所沖突;
通過工程、技術等措施,盡量減少對耕作層的破壞。
另外,在部分地區,政府為鼓勵養殖、返鄉創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