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六政辦〔2019〕18號)第二條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 (急診急救除外)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按規定執行,如果是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是可以按照住院政策報銷的,跨市按照轉診轉院相關政策予以報銷,市外省內醫療機構起付線2000元,報銷比例60%。如果長期在外居住,可以參加居住地醫保。
根據《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六政辦〔2019〕18號)第二條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 (急診急救除外)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按規定執行,如果是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是可以按照住院政策報銷的,跨市按照轉診轉院相關政策予以報銷,市外省內醫療機構起付線2000元,報銷比例60%。如果長期在外居住,可以參加居住地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