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第139號令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您可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在現居住地申請合并辦理轉入和期滿換證業務。因此可以在合肥辦理換證手續。辦理時需提交身份證原件,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淮南的體檢表如符合條件也可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以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張(6個月內的近照)。原機動車駕駛證如有以下情況的不予以辦理:機動車駕駛證上的出生年月日與身份證明不符的;所持機動車駕駛證簽注的初次領證時間不滿18周歲的;機動車駕駛證處于“違法未處理”狀態的。 合肥市車管所本部(經開區宿松路紫石路口),蜀山分所(蜀山經濟開發區湖光路與仙霞路交口)、包河分所(包河區天津路與哈爾濱路交叉口西南角)、廬陽分所(廬陽產業園官塘路7號)、瑤海分所(新站區文忠路與天水路交口)均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