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題:
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是在車管所打印嗎?
答 復:
自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如需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由主管稅務機關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亦可自行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電子稅務局等官方互聯網平臺查詢和打印。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