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您好!響應國家政策 ,不能打新冠疫苗的,需要開禁忌證明。請問五河縣的具體到哪可以開禁忌證明?
五河縣政府回復如下:
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工作從2021年8月20日起開始辦理。申請人員于每周一、周三、周五15:00-17:30到五河縣人民醫院新冠疫苗接種點辦理,辦理時,請提供以下相關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兩份;不滿18周歲的可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2)接種新冠疫苗禁忌癥相關的疾病證明材料復印件兩份;既往因禁忌癥相關疾病住院的,需提供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印章),檢驗/檢查報告及近三個月復診的門診病歷;沒有住院記錄的,需提供近三個月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門診病歷,檢驗/檢查報告,診斷證明書,加蓋醫院印章,用藥記錄或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