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戶籍不在合肥,但是我們夫妻在合肥均有職工醫保,孩子出生后,一直在戶籍所在地(蕭縣)購買醫保,一年200多那個新農合,今年想在合肥購買,可以嗎?是直接在公眾號上購買嗎,填寫居住信息的時候是寫戶籍所在地,還是目前租住的地方,我們沒有辦理暫住證或者居住證,不過有房產證,希望可以盡快得到答復
解答來源:合肥市醫療保障局
解答內容:
根據《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實施辦法》第七條 本市范圍內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一)本市戶籍城鄉居民; (二)隨在本市就業參保人員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三)持有本市居住證,在原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四)各類在校學生; (五)隨在本市工作外籍專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八條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繳費期。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保登記并足額繳費的,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您孩子屬于第二類人員,可攜帶戶口本、父母參保憑證至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社居委參保。